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海南省
裝配式建筑實施主要環節管理規定》的通知
瓊建規〔2023〕13號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海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瓊府〔2017〕100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瓊府辦〔2022〕24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領域“極簡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瓊府辦〔2023〕16號)等法規、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規范我省裝配式建筑在基本建設程序各個環節工作流程和機制,我廳聯合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海南省裝配式建筑實施主要環節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海南省裝配式建筑實施主要環節管理規定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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